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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台北包租代管推薦] - 違建可以出租嗎?租客又需要注意什麼?(二) -社會住宅|代租|物業管理
我的租屋處原來是違章建築?
我能以此為依據要求終止租約嗎?還是我能要求房東賠償呢?
這個答案其實會隨著
房客簽約時知不知情而有所不同
1.房客知情才簽約
如果房東以口頭或是書面的方式告知
讓租客在簽約時便知道自己承租的是違建
那違建被拆除的風險是一開始就可以預見的
房客並不能請求房東賠償
但要注意的是
房東最好要在契約內載明
才不會在面對訴訟時無法舉證而敗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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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房東沒有事先告知且房屋正遭拆除
房東沒有事先告知
房客也就無法預見租屋處被拆除的可能
所以一但在租賃期間遭到拆除
房東就需要負起契約義務
房客可以跟房東請求受到的損害
像是裝潢設計費用、管線裝設費用、搬遷費用、短暫住於飯店的額外支出
但如果被拆除的違建只占房屋的一部分
而不是整個房屋被拆除的話
只能依規定按拆除部分減少租金
除非剩下的部分已無法居住與營業才能終止租約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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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房東沒有事先告知而房屋未遭拆除
如果違建沒有被舉報且尚未被拆除
只是房客簽約後偶然發現是
此時房客若想要解除租約
是需要由房客負起法律責任
賠償房東的損害
因為擔心被拆除並不是合法終止契約的理由
但如果房屋是已經被列冊
隨時可能遭到拆除的話
房客則可以跟房東主張居住的地方有瑕疵 危害到自己的居住安全
進而要求終止租約而不用賠償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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